国家统计局调整房价统计指标
时间:2011-02-17   来源:   字体大小:默认    浏览:2601次

      按照国家统计局今天公布的新房价统计方案,从今年 月份开始,我国将不再发布全国平均的房价涨幅信1息,而是分别发布70个大中城市的房地产数据。
网签数据代替房企直报数据
    基础数据来源渠道的调整是这次房价统计改革的重要内容。《新方案》规定,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自治区首府城市(不含拉萨市)、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数据,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,不再采用样本数据。
    之所以作这样的调整,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。一是数据齐全。网签数据涵盖了新建商品住宅的全部交易情况。二是信息完整。网签数据包含有地址、楼层、价格和金额等详细信息,有助于价格指数的计算。三是获取方便。
    统计局强调,网签数据的采用数量取决于各个城市当期新建住宅的实际成交量。鉴于各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不可能完全相同,网签数据采用数量也就会存在差别。
70个城市房价涨幅平均数不再发布
《新方案》实施后,国家统计局不再计算和发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的平均数,重点发布各个城市不同对比基期的分类指数和总指数。
    统计局表示,之所以这样做,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考虑:一是用平均数表示一组数据,具有直观简明的特点。但是平均数在样本值离散程度较大的情况下有一定的局限性。也就是说在个体差异较大的情况下,往往会削峰填谷,抹平个体间的差异。二是不再计算和发布平均数,重点发布各个城市的房价数据,既有助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所在城市房价的具体变化,也有利于更好地为地方政府有效调控房价提供服务。三是,这也是一些专家学者的建议。如有的专家指出,综合平均价格指数概念过于模糊,无法与某个时点相对应,并且在各季度(或各月份)房价变动比较大的时候,计算出的平均值更是缺乏实际意义。过于强调全国综合的数字容易引起误读,会掩盖各个城市的典型特征。
划定90平方米和144平方米两个指标
《新方案》还调整了基本分类设置标准,突出了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,设置了90平方米及以下、90~144平方米和144平方米以上指标。从各地的政策落实情况看,大多数大中城市都以144平方米(120平方米×120%)作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建筑面积分界点。
改革方案
1、今后的房屋调查重点放在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上,并且不再采用来自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销售数据,转而采用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上签约数据。
2、其中商品房的房价信息将分为90平方米及以下、90~144平方米、144平方米以上三类分类发布。
3、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平均数不再发布。